商标初审公告与商标注册公告分别代表什么有什么区别?
首先恭喜已进入“商标初审公告”,虽然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但是已经更接近成功!(当然如果你在商标初审公告中看见与自己商标相同或类似的商标,就要警惕起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商标初审公告:(三 个月)是指商标注册申请经审查后,符合《商标法》相关规定的,允许其进行商标注册。并在《商标公告》中予以公告。商标初审公告出来之后,并不代表商标注册成功了,还有三个月的商标异议期,任何人都可以对该商标注册提出异议,如果商标公告异议期内无人提出异议,那么商标才算注册完成。
商标注册公告:是指经过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在3个月的商标公告期内无人提出商标异议、或者虽然有人提出商标异议但经裁定异议理由不成立的,国家商标局将核准注册该商标的决定在《商标公告》上予以公告,并向注册人颁发《商标注册证》。获得《商标注册证》才表明从商标注册证上的核定日期起商标注册人正式享有该商标专用权。
商标初审公告和商标注册公告不同点:在于两者的时间点不同,所代表的商标权利状态也不同。之所以会有商标初审公告,主要的意义就是将申请的内容公布于众,将商标局的审查活动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也可以使商标在先权利人或商标利害关系人在此期间提出异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使的商标的审查及商标注册公正公平。
本文系商标学习无商用用途,文献参考:https://www.sohu.com/a/413281672_120682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