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府〔2021〕39 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 133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1 年 4 月 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http://gjj.suzhou.gov.cn/szgjj/zhzc/202104/9b299d2124424f12be4ca7d5fe88127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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